12月23日消息,自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落地施行。
此次修改是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细化,对传播淫秽信息加大了处罚力度。以往公众存在的“私下传播淫秽信息仅属道德问题”的认知误区,新规修订明确纠正这一认知。
据了解,20年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明确利用网络发淫秽照片、视频构成治安违法。新法只是按照现在的表达习惯,把原来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表述成了“信息网络”,这一表述更具包容性,涵盖当前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网络传播形态。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明确将“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纳入治安处罚范畴,无论传播场景是公开微信群还是私人私聊,只要证据确凿,均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也将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将利用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所有行为均纳入规制范围,无论传播对象是多人还是单人、场景是公开还是私密,只要实施传播行为并被查证属实,即可启动行政处罚程序,这一修订实际上是对网络传播技术发展带来的治理挑战的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私人聊天中发送不雅照片或视频,一旦被举报查实,也会受到法律制裁。此前,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案件。
在该案中,一男子多次使用其手机微信账号向自己的微信好友转发淫秽小视频共54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男子法律意识淡薄,在日常生活当中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终端(即时通信软件)向他人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影片),情节严重,其行为侵害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良俗,产生了社会危害性,已触犯刑律,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